网站首页 律师简介 律师风采 联系方式 来访路线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加入收藏
 
刑事辩护 法律顾问 合同纠纷 行政诉讼 房产建筑 医疗事故 劳动争议 知识产权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消费维权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合同纠纷律师 行政诉讼律师 房产建筑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金融保险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消费维权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海事海商律师 涉外纠纷律师
  融资融券启动在即 将会带来怎样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0-1-18 11:58:12 阅读:

即将推出的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由于引入了双向交易机制而具有标志性意义。业界普遍认为,融资融券将改变我国股市“单边市”状况,不仅能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还将为券商行业带来重大发展机遇。但与此同时,这项新业务也将为市场监管带来新的挑战。

  提高券商资产运用效率、加速行业整合

  融资融券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国联证券研究员肖彦明认为,融资融券的推出可以拓宽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的应用渠道,在实施转流通后,可以增加其他资金和证券融通配置方式,提高金融资产运用效率。

  对券商板块来讲,业内普遍认为,融资融券是实质性利好,券商增加了新的业务类型和利润增长点,券商股将从利差收入、佣金收入和吸引更多的客户群体三个方面受益。

  “目前‘大小非’解禁后,有相当多的解冻股权需要市值管理,而之前这部分券商托管资产未能给券商带来收益。融资融券推出之后,这部分托管资产可以实现融券借贷,从而增加券商市值管理收益。”海通证券证券信托业高级分析师谢盐如是说。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融资融券业务将加快证券行业的整合。长江证券分析师张凡表示,融资融券业务和券商的自有资金规模成正比,小型券商将无力支撑客户的融资需求,融券比例也将有限,对于越来越机构化的中国市场,证券公司市场集中度会进一步提高。

  为“大小非”减持提供新途径

  长城证券分析师阎红认为,融资融券证券的融出方主要是长期战略持有者,如“大小非”控股股东和产业资本股东,社保基金、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等,这样,融券业务也为“大小非”解禁提供了新的途径。

  数据显示,2008年9月份,A股市场的总市值(不含限售股)为4.6万亿元,2008年到2010年的限售股解禁市值分别为2.2万亿元、4.2万亿元和4.6万亿元,合计11万亿元,在接下来的两年内,相当于每年再造一个A股市场,这是A股市场面临的一个难题。

  目前,监管层已经采取措施调控“大小非”减持的幅度和节奏,融资融券的推出则为“大小非”解禁提供了新途径,使其可以通过融券将证券融给操盘者,平衡市场的波动,为大量限售股在市场上循环流通创造了条件。

  优质蓝筹股有望入围标的 监管难度相应提高

  在融资融券业务中,交易所认可的融券抵押股票大都集中在大盘蓝筹股。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据此推测,融资融券标的股票的选择方向应该是蓝筹股。股票质地和流动性是重要指标,流通股本大、流通市值大、股东人数多和换手率高的股票成为标的的可能性较大,可能主要会在沪深300的股票里选择。“这样与股指期货的标的相对应,蓝筹股的流动性将增加。”他强调。

  蓝筹股流动性的增加意味着资金对其青睐增加,国都证券研究员陈薇指出,这可能为市场注入数以千亿元计的增量资金,会大幅扩张银行的信用规模,在目前分业监管的背景下,会相应增加金融体系的监管难度。

  阎红就此指出,为了规范对融资融券业务的监管,在制度设计上,要考虑全面,不留漏洞,根据市场状况调控融资融券规模。此外,由于融资融券使单个证券的持有集中度在短期内大幅增加成为可能,应对个别股票的坐庄行为设置可行的制度限制,建立相应风险控制的措施甚至风险拨备制度。

  不过,更多的业内人士认为,由于融资融券试点业务只是在几家大型券商中展开,难以构成系统性风险。从长远看,融资融券的推出为新型金融衍生品的推出创造了条件,有助于发挥股票的定价功能。

来源:东莞律师


 
  网站创始人[首席律师] 更多>>
东莞律师

律师:胡正东

性别:男

年龄:35岁

律师执业证号:
14419200911243768
执业机构:
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胡正东律师,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东莞律师QQ咨询网创建人及首席律师,现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中山大学法律本科、西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1999年获司法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本律师精于实务,长于诉讼,业务范围广泛,尤其在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房地产、婚姻家庭、刑事辩护、遗产继承、公司法务等法律服务领域有丰富的办案技巧和经验。

本律师愿本着“诚信、专业、优质、高效”的执业理念,通过自身精湛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您提供最贴心满意的法律服务!

在线免费咨询QQ

  服务区域
莞城 南城 东城 黄江
寮步 石排 长安 东坑
企石 桥头 横沥 虎门
麻涌 大朗 樟木头 常平
中堂 万江 茶山 沙田
谢岗 凤岗 洪梅 道滘
高埗 清溪 塘厦 凤岗
大岭山 望牛墩 石龙 石碣
厚街
松山湖 其他区域
  联系方式 更多>>
联系人: 胡正东律师
咨询热线: 13532690835
13433655485
咨 询 QQ:
939135870
987103158
办公电话: 0769—23090912
传    真: 0769—23090912
网    址: www.0769lvshi.com
电子邮件: hzhdlawyer@sina.com
办公地址: 东莞南城区莞太大道
63号鸿福广场A座21楼
(即新城市酒店21楼)
乘车路线: 东莞市内乘C1、L1、L4、
39、20、48、2、6、8、
10鸿福路口站下,8、
14、24、26、31、47路
电信局站下可直达

关于我们 | 新闻动态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免费咨询热线: 13532690835 13433655485 | 法律咨询QQ:939135870 987103158 | 办公电话: 0769—23090912 | 传真: 0769—23090912

东莞律师QQ在线网 © 版权所有 首席律师:胡正东        粤ICP备091777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