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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解散未清算股东担责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1-11-1 0:40:09 阅读:

公司欠钱解散5年未完成清算 恶意躲债股东担责

  官司打赢了,欠钱的公司却被吊销营业执照正在清算。由于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清算期限,导致5年清算还没有完成,债权人的180万元迟迟要不到,法院也无法执行。债权人以公司股东滥用权力、拖延清算损害债权人利益为由,将欠钱公司的六个股东告上法庭,要求六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判决,六个股东应承担公司所欠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记者了解到,这是我省判决的首例公司拖延清算股东承担债务连带清偿责任案件。

  赢了官司 欠钱公司却已解散

  2004年初,上海仲伯景观绿化园艺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仲伯公司)跟合肥奥林匹克花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合奥公司)签订了一份景观施工合同。一年后,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庭。 2007年12月,经二审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合奥公司应支付上海仲伯公司180万工程款,并自2005年1月开始支付利息。然而,官司打赢了,钱却要不到。

  2008年初,上海仲伯公司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才发现早在2005年10月双方还在打官司时,合奥公司便因未按时参加年检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5年11月5日,合奥公司的股东共同签署了清算协议,决议解散合奥公司;同年11月15日,合奥公司登报公告清算。 2008年4月,合奥公司以公司正在清算为由,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同时承诺2009年3月底完成清算工作。案件中止执行后,2009年5月,合奥公司仍未完成清算,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令合奥公司交出清算资料,未果。

  5年未清算完 股东说产权复杂

  “合奥公司从2005年11月15日宣布清算,到2009年,清算进行了4年还没完成,这不是明显以拖延清算恶意躲避债务吗? ”上海仲伯公司的代理律师王明红告诉记者,在合奥公司迟迟不能完成清算后,他们以合奥公司股东滥用权力、拖延清算、恶意躲避债务为由再次提起诉讼。这次,他们将合奥公司的六个股东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承担合奥公司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进入二审时,清算进行了5年多还没有完成。

  合奥公司共有六个股东称:他们完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清算并没有恶意躲债的行为,清算缓慢是因为部分资产产权界定存在困难。他们认为,由于不存在由于怠于清算导致公司资产贬值、流失、毁损等情况,故上海仲伯公司要求股东承担债务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拖延清算恶意躲债 股东担责

  一审法院驳回上海仲伯公司的诉讼后,上海仲伯公司上诉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我国法律虽没有对清算期限作出规定,但并不意味着公司自行清算可以无限期地进行,清算应该有合理的期限完成。合奥公司自2005年11月开始清算至案件二审时,5年多时间过去了仍未清算完毕,导致上海仲伯公司的债权得不到清偿,合奥公司的股东也不能提供迟迟不能清算的合理理由。种种事实表明合奥公司有拖延清算、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故意,据此认定,合奥公司股东应该对合奥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撤销一审判决;判决合奥公司六股东承担合奥公司欠上海仲伯公司180万元及利息的连带清偿责任。 (安徽商报 孔华)

来源:东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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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胡正东

性别:男

年龄:35岁

律师执业证号:
14419200911243768
执业机构:
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胡正东律师,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东莞律师QQ咨询网创建人及首席律师,现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中山大学法律本科、西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1999年获司法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本律师精于实务,长于诉讼,业务范围广泛,尤其在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房地产、婚姻家庭、刑事辩护、遗产继承、公司法务等法律服务领域有丰富的办案技巧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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