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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赖骗借条,法官识骗局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0-1-27 19:04:0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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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回放
      本年1月,大海公司与大地公司签订户外广告发布协议书一份,约定:由大海公司向大地公司提供广告位发布广告,大地公司支付相应费用。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这份合同于3个月后匆匆终止。由于大地公司在支付费用问题上采取拖延战术,8月,大海公司果断地将大地公司以及该协议的担保人大地公司负责人告上了法庭。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收据和一张终止协议,用以证明自己早已还款,原告根本是在无理取闹。而终止协议则载明:今大海公司收到大地公司Z交付的广告发布费用余款现金5万元;双方于本年1月某日签订的广告发布协议及4月某日签订的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该协议;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任何财产纠纷。交款单位:大地公司及Z。
 
  原告经理W立即火冒三丈地向法官陈述缘由。就在开庭的2天前,Z主动约W见面,称要还他5万元。晚上6点多,公司人员已经走的差不多了,Z来到W的办公室,双方签订了一份终止协议,约定由Z付清欠款了结此事。Z拿出钱后便要求W先打收条,W也没多想就打了收条。Z拿出一叠人民币称是零头,东莞律师QQ咨询网http://www.dglsqq.com点完再到楼下车内取整笔的。但谁也没有想到,就在W数钱时,一个陌生男子走进他的办公室,Z立即介绍这是他的律师,要看看协议和收条有无问题。就在W继续点钱时,那个男子却悄悄地消失了……点完“零头”后,警觉的W开始有些怀疑那名“律师”的意图,于是让公司仅剩的两名员工跟着下楼取钱。而楼下的一幕让他惊呆了,Z迅速拦下一辆出租车准备逃跑。幸亏两名员工反应快,一把将其抓住,W也立即报警。
 
  面对W的指责,Z大呼可笑,他表示:接到传票后,经过协商,原告同意以5万元了结此纠纷。开庭的2天下午1点左右,自己带上款项前去原告公司,进去后即把5万元交给W,W也把终止协议和收据当场交给Z。东莞律师QQ咨询网http://www.dglsqq.com然而,双方不一会便就过去的一些事起了口头争执,W大发雷霆,称其同意以5万元了结纠纷是给Z面子,如果Z还不高兴,他就撕毁协议,随后双方发生争执,Z摆脱他们的纠缠上了出租车。不想,W竟然报警说Z用暴力抢走了终止协议和收据。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根据大海公司提供的证据,可以形成证据链,证明双方为5万元的支付发生纠葛;理由如下:(一)从W手机的通话记录反映,开庭的2天的中午12:30至13:10期间,W与Z分别有3次通话,Z陈述双方在1点左右一起签订终止协议,并交付款项的情形,与常理相悖;(二)根据Z的情况说明,其交纳款项完毕后,双方发生争吵,之后W报警;而根据W与Z双方的陈述,及派出所所作的笔录,发生争吵及报警,均发生于18:40左右;因此Z对付款经过的陈述,存在矛盾,且与常理相悖,故Z提出已履行终止协议的抗辩,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依法判决:1、大地公司支付大海公司广告发布费5万元及利息。2、大地公司支付大海公司律师费人民币8000元。3、Z对大地公司的上述还款承担连带责任。
 
  东莞律师QQ咨询网http://www.dglsqq.com律师提醒
 
  当我们借款还款时,切不可盲目大意,对借条、收条等重要证据要保存好,避免他人拿出视线范围外。同时,该走的步骤要按次序进行,不要省略也不要打乱,避免日后大家发生纠纷说不清道不明。发生大的经济往来时,最好也要找几个值得信任的人在场,也可聘请律师到场见证,遇到纠纷后,也可以及时证明相关情况。

来源:东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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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

律师:胡正东

性别:男

年龄:35岁

律师执业证号:
14419200911243768
执业机构:
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胡正东律师,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东莞律师QQ咨询网创建人及首席律师,现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中山大学法律本科、西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1999年获司法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本律师精于实务,长于诉讼,业务范围广泛,尤其在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房地产、婚姻家庭、刑事辩护、遗产继承、公司法务等法律服务领域有丰富的办案技巧和经验。

本律师愿本着“诚信、专业、优质、高效”的执业理念,通过自身精湛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您提供最贴心满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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