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胡正东律师法律顾问收费标准方案 |
|
律师简介 |
胡正东律师,男,35岁,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4419200911243768),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东莞律师QQ咨询网创建人及首席律师,现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中山大学法律本科学历。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获司法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胡正东律师精于实务,长于诉讼,业务范围广泛,尤其在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房地产、婚姻家庭、刑事辩护、遗产继承、公司法务等法律服务领域有丰富的办案技巧和经验,相信定能为您的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所遇到的各类法律难题! 胡正东律师能融合各方面优势资源,实行重细节定目标跟踪办案,秉承“诚信、专业、优质、高效”的执业理念,发挥综合力量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成功办理几佰件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案件,赢得业界赞誉、社会好评和当事人信任,多件典型案例见诸媒体,广受瞩目;非诉法律事务方面,担任了多家企业和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擅长企业法律治理、企业疑难问题的解决、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强化企业法律管理手段等。胡正东律师以擅长办理各类疑难法律事务而著称,能从容应对危难局面,出色处置复杂事务。在法律顾问、刑事辩护、民商合同、公司房地产、侵权赔偿、劳动工伤、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是东莞为数不多的精通法律的复合型律师 ,具备成功办理各类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综合实力。胡正东律师愿继续本着“诚信、专业、优质、高效”的执业理念,通过自身精湛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您的企业提供最贴心满意的法律服务! |
|
联系方式 |
工作手机:13532690835 ;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大道63号鸿福广场A座21楼(C1、L1、L4、39、20、48、2、6、8、10鸿福路口站下或 8、14、24、26、31、47路电信局站下可直达); 办公电话:0769—23090912; 传真:0769—23090912;电子邮箱: hzhdlawyer@sina.com; 在线法律咨询QQ: 939135870 987103158; 胡正东律师咨询网站: http://www.0769lvshi.com/ |
|
收费标准 |
法律顾问套餐A:
一年的律师服务费用7000元 |
法律顾问套餐B:
一年的律师服务费用15000元 |
法律顾问套餐C:
一年的律师服务费用23000元 |
法律顾问套餐D:
一年的律师服务费用30000元 |
|
服
务
范
围 |
1、当好法律参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建立法律文件档案和合同管理制度; |
1、当好法律参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建立法律文件档案和法律风险预警机制; |
1、当好法律参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建立法律文件档案和法律风险预警机制; |
1、当好法律参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建立法律文件档案和法律风险预警机制; |
|
2、对客户业务经营及管理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
2、对客户业务经营及管理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 |
2、对客户业务经营及管理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和帮助; |
2、对客户业务经营及管理上的所有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和帮助; |
|
3、审核、修改各类法律文件,如协议、合同、章程、商务信函等; |
3、起草、审核、修改各类法律文件,如协议 、合同、章程、项目建议书、商务信函等; |
3、起草、审核、修改各类法律文件,包括 协议、合同、章程、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商务信函等; |
3、起草、审核、修改各类法律文件,如协议、合同、章程、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商务信函等。 |
|
4、参与或跟踪商务谈判等重要经济活动; |
4、参与或跟踪商务谈判、招标投标等重要经济活动; |
4、参与或跟踪客户重要经济活动; |
4、参与或跟踪客户的重要经济活动; |
|
5、为诉讼、仲裁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
5、为诉讼、仲裁案件提供策划或法律咨询服务,免费代理总计标的在25万元以内、开庭五次以内的诉讼、仲裁案件; |
5、为诉讼、仲裁案件提供策划及法律咨询 服务,免费代理总计标的在50万元以内、开庭在十次以内的诉讼、仲裁案件; |
5、为诉讼、仲裁案件提供策划或法律咨 询服务,免费代理总计标的在100万元以内、开庭十五次以内的诉讼、仲裁案件; |
|
6、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 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
6、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 、律师见证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
6、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律师见证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
6、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律师见证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
|
7、完善或建立客户内部规章制度及运作 机制; |
7、完善或建立客户内部规章制度及运作机制; |
7、完善或建立客户内部规章制度及运作 机制; |
7、完善或建立客户内部规章制度及运作机制; |
|
8、每两个月定期上门服务1次,如有需要可另行约定: |
8、每两个月定期上门服务1次。如有需要可另行约定。 |
8、每月定期上门服务至少1次,如有需要可另行约定: |
8、每月定期上门服务至少1次,如有需要可另行约定: |
|
|
|
备
注 |
1 、代理不含上述免费案件的诉讼、仲裁等案件另行收费,可按正常收费标准适当优惠(优惠30%)并优先办理;
2 、此套餐仅适用于注册资本在100万以内的企业,注册资本每增加100万以内,法律顾问费用在此系列套餐基础上再增加一千元;
3、此套餐为初步方案,仅供参考,具体费用可在此套餐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4、客户有特殊服务要求的,另行协商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