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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盗版CD 佛山书城要赔2.5万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0-4-27 1:08:07 阅读:

卖盗版CD 佛山书城要赔2.5万
      因出售的C D光盘中含有未经授权的《爱不在就放手》一曲,近日,佛山图书城一审被判赔偿版权方2.5万,光盘复制者则被判赔偿3 .5万。今天是第十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日前禅城法院公布近两年审结的十例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新月公司:出版方、复制方、销售方共赔偿
  广州新月演艺经纪有限公司(下称新月公司)起诉称,2007年5月28日,公司取得歌曲《爱不在就放手》专有许可使用权,其后由艺人王丽娜演唱。2008年6月6日,新月公司在佛山图书城处购买了名为《伤心情歌泪如雨》的盗版C D专辑,其内收录有《爱不在就放手》。
  新月公司要求佛山图书城以及出版方、复制方销毁涉案侵权录音制品,赔偿损失8万元。
  书城:正规采购不知光盘系盗版
  庭审中,佛山图书城承认曾在2008年销售《伤心情歌泪如雨》C D光盘,但辩称该光盘通过正规渠道采购。对此,供货商茂名市(水东)佳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茂名佳和公司)表示,自己只是受委托复制光盘,责任应由出版者安徽新华音像出版社承担。
  而安徽新华音像出版社则认为,涉案光盘有可能是盗用版号。
  法院:复制者、销售者需担责
  近日,禅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茂名佳和公司未经授权复制侵权光盘,佛山图书城销售侵权光盘,构成对新月公司著作财产权、录音制作者权的侵害。但不能证明侵权光盘是安徽新华音像出版社出版,其免予赔偿。
  因佛山图书城是佛山市新华图书发行有限公司的分公司,由佛山市新华图书发行有限公司承担2.5万赔偿。
  此外,禅城区人民法院公布该院近两年审结的十例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包括:佛山市标迪洁具有限公司诉计算机网络域名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联塑”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诉禅城区好乐迪娱乐城侵犯M T V音乐著作权纠纷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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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了5年“盲公饼”
  佛山赢了珠海
  上周五,广东省高院公布了2009年度知识产权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中,“盲公”文字商标侵权案榜上有名。
  盲公饼是佛山市创制于清嘉庆年代后期的土特产名产品之一。对簿公堂五年后,曾引起广泛关注的佛山“盲公饼”状告珠海“盲公饼”商标侵权一案,去年终于有了终审结果。省高院认为,珠海香记的盲公饼,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佛山合记注册的文字商标,构成侵权。
编辑:张伟雄

来源:东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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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胡正东

性别:男

年龄:35岁

律师执业证号:
14419200911243768
执业机构:
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胡正东律师,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东莞律师QQ咨询网创建人及首席律师,现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中山大学法律本科、西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1999年获司法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本律师精于实务,长于诉讼,业务范围广泛,尤其在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房地产、婚姻家庭、刑事辩护、遗产继承、公司法务等法律服务领域有丰富的办案技巧和经验。

本律师愿本着“诚信、专业、优质、高效”的执业理念,通过自身精湛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您提供最贴心满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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