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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解读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0-3-13 14:36:28 阅读:

为了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7年印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的指示和部署,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专利法执法检查的精神,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中,要坚持什么工作原则?
  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中切实把握和贯彻“敢于创新,加强协作;积极保护,加大力度”的工作原则。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充分行使职能,敢于创新,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协作性。要根据各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发生规律,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力度,积极保护知识产权,切实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成效。
  三、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采取哪些措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推进建立知识产权援助机制,健全知识产权执法责任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执法考评奖励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完善执法保护信息公开交流机制,推进各项能力与制度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依照《指导意见》的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随后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例如,印发了《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了《“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东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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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

律师:胡正东

性别:男

年龄:35岁

律师执业证号:
14419200911243768
执业机构:
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胡正东律师,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东莞律师QQ咨询网创建人及首席律师,现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中山大学法律本科、西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1999年获司法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本律师精于实务,长于诉讼,业务范围广泛,尤其在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房地产、婚姻家庭、刑事辩护、遗产继承、公司法务等法律服务领域有丰富的办案技巧和经验。

本律师愿本着“诚信、专业、优质、高效”的执业理念,通过自身精湛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您提供最贴心满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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